根据浙江省公安厅通知,因2021年度人口统计年报工作需要,决定全省户籍窗口11月30日0时至12月2日24时,全省暂停办理户籍业务,包括全省所有户籍窗口、办证中心等线下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移动客户端等线上各类户口登记业务。业务暂停期间,居民身份证申领事项可照常办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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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93084579/2021-17646
发布机构
区审管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25
有关暂停办理户籍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2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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