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们对新冠防控政策非常关注,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这份疫情防控宝典送给您……

一、 “健康码”赋码规则

(一)对以下高风险状态人员赋红码:包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包括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 ,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其他须纳入红码管理的人员。红码人员按规定结束隔离医学观察后,其“健康码”转为黄码或绿码。

(二)对以下中风险状态人员赋黄码:自述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正在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的人员,需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其他须纳入黄码管理的人员。黄码人员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对以下低风险状态人员赋绿码:赋红码、黄码以外的人员。绿码人员一般不限制出行或活动自由。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虽赋“健康码”绿码,但要求其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旅游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

(四)涉疫地区人员可赋红码或黄码。中高风险地区,由省疫情防控办依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要求,按综合判定明确的范围执行。经省卫生健康委综合评估并报省疫情防控办同意,可对有涉疫相关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纳入红码或黄码管理。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

(一)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安排出行。如已来浙返浙的,实行“ 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 1、3、7、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 14 天核酸检测应落实“双采双检”;对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 7 天居家健康观察,居家健康观察的第 2、7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居家健康观察。对婴幼儿、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经当地疫情防控办审核后可改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 来浙返浙人员视作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

(二)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 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出现疫情社区传播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实施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浙返浙人员,可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当地政府取消全域封闭管控后,对原管控范围内的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乡镇) 来浙返浙人员,不再实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对与阳性病例在同时间段、同一空间出现的人员,在尚未明确为密切接触者时,经综合评估,可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如之后明确为密切接触者,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

(三)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入浙时需核验2天( 48 小时) 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 14 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 3、14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四)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 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或设区市,要求旅客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的其他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 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但已有阳性病例且实施全域核酸检测的重点地区,可对其划定的全域核酸检测范围内的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如后续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变更健康管理措施。对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水运码头等交通枢纽内已出现服务人员或工作人员阳性病例,但尚未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经 综合评估,可对始发或途经上述交通枢纽的来浙返浙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如后续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变更健康管理措施。

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人员,来浙返浙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并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相应处置。

重要提醒:外地来杭返杭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加强自我防护。

上城区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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