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杭州市江干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全国、省、市、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9〕34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杭政办函〔2019〕93号)。
三、 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协调发展的思路,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治理体系,推进科学保教,打造高品质的学前教育。到2023年,努力建成优质普惠、布局合理、便捷多元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较好满足辖区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就近(相对就近)享受有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
1.优化资源配置。加速推进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民办园。到2023年,新建公建配套幼儿园20所,增加班级234个,增加学位7020个,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例达到80%以上。
2. 致力质量提升。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深入推进“研训区域链”建设,稳步推进等级创建、现代化幼儿园创建等工作,大力推进公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到2023年,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省一级、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比)达到 92 %以上,全区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5%。
3. 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培养模式,实施区、链、园“三级联动”,实现教学骨干和优秀管理干部 “双轨并进”(选拔与培养并进、管理与教学并进),分层分类加强年轻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名园长培养,着力优化保育员、保健员专业培训体系。到 2023年,全区幼儿园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比率保持在99%以上;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比率达到10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率达到85%,中、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0%。
(二)政策举措
1.加快园所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布局。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普及和提升学前特殊教育。
2.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完善学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加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投入。
3.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教师素养提升。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和管理。
4.深化改革发展,提升学前教育内涵与质量。拓展“研训区域链”功能和范围。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幼儿园等级评定和质量监测体系。
5.加强监管力度,提升学前教育治理水平。加大对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监管力度。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快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四、适用范围
杭州市江干区学前教育机构。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解读人:沈琳(副局长)、王官林(科长)
联系方式:0571-8697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