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上城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实施意见

为有效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上城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上政办函〔2020〕26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上城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为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主申请、择优推荐、风险共担”的原则,帮助区内优质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成本贷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基金概况

(一)基金来源。风险池基金中政府出资部分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局(或区属国有企业)。风险池基金中区财政局(或区属国有企业)出资部分的相关收益每年结算后返还区财政局。

(二)基金性质。 风险池基金是通过合作银行向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的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合作银行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开展相关信贷融资服务中产生损失的风险补偿,为科技型企业承担有限代偿责任。

(三)合作机构。风险池基金合作银行、担保机构是指为支持上城区科技型企业发展,自愿参与上城区风险池基金合作,与上城区科技局签订《上城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合作协议》的承贷银行、担保机构。

(四)合作模式。基金可以采用三方模式“政府(或区属国有企业)+担保机构+银行”或两方模式“政府(或区属国有企业)+银行”两种合作方式,风险分担比例分别为40%、40%、20%和40%、60%。当贷款出现逾期,需要风险池基金代偿,则风险池基金按照约定比例履行代偿责任。

(五)融资成本。风险池基金项目下的业务,贷款利率由贷款企业与承贷银行根据贷款市场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基准利率上浮20%。三方合作模式下担保费按照每笔实际担保额的1%收取。除此之外,承贷银行和担保机构对于贷款企业不得有任何附加收费。

(六)贷款额度。单个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优质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七)合作年限。风险池基金合作银行、担保机构需和主管部门(区科技局)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一年。

三、支持对象

(一)基本要求。在上城区范围内注册、纳税,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杭州市级以上(含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雏鹰计划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上城区内各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并经其推荐的企业。

(二)支持重点。符合上城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人工智能、新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三)其他要求。企业法人须有从业经验及无不良违法记录,且企业符合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流程

(一)征集意向。企业可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填写《上城区科技企业风险池基金贷款意向需求表》(详见附件),经初步审查通过后由区科技局向合作银行、担保机构推荐。

(二)尽职调查。合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合作模式下)分别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独立出具调查报告。

(三)上会讨论。根据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区科技局组织“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决定。

(四)银行放款。经调查符合条件并经区科技局“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的企业申请,由担保机构承保,合作银行放款。

五、风险防范管理

(一)贷款使用。企业需履行主体责任,对获得的风险池基金贷款专项用于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试制扩产、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和日常生产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二)统筹管理。风险池基金合作各方要相互配合,积极沟通,及时掌握企业情况,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管理措施。承贷银行和担保机构应加强贷后管理,审查贷款用途真实性、跟踪贷款实际去向,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企业的信用情况变化等进行检查和监控,跟踪了解企业发展和运营情况,提高风险池基金贷款的安全性。

(三)审计检查。区审计局定期对风险池基金贷款发放情况开展审计检查,重点关注贷款风险控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风险补偿流程

风险池基金贷款出现逾期还款,三方模式由区财政出资主体、担保机构、银行三方按4:4:2,两方模式由区财政出资主体、银行按4:6比例赔付。若发生风险池基金赔付,担保机构和银行应积极催讨欠款,区财政出资主体不承担担保责任,仅由风险池基金按照规定比例在已存入资金范围内赔付,具体补偿流程根据《上城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合作协议》另行约定。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科技企业风险池基金贷款是科技金融的结合,是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认真向企业进行宣传和动员,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落实。

(二)协同配合,健全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合作与沟通,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结合的新模式,及时总结完善风险池基金模式经验。

八、附则

本意见自2021年2月8日起施行,2013年1月6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城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政办函〔2013〕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上城区科技企业风险池基金贷款意向需求表

附件

上城区科技企业风险池基金贷款意向需求表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员工人数


法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主要业务描述


近三年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




净利润




需要贷款资金额度及用途


区科技局意见:



需提供的附件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上政办函[2020]30号(关于印发上城区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ASCD01-2020-0006(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