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同时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以下简称江干生态环境分局)以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为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府机关、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人和自然人知情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规章及配套文件精神,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600余条,其中涉及行政许可2602条,涉及行政处罚18条。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信息管理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准确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依托江干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江干区人民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群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及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5

+507

26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9

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我局在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时也深感压力,压力来自责任,对照社会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需求,我局也深感自身的不足,对群众来信来函回复的及时性,对社会公众交流的积极性,对热点焦点问题的敏感性等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江干分局将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