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20年上城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可在上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上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东楼809室;邮编:310002;电话0571-87822622)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拟定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工作力度。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7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8条,政务微博公开1757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2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网络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和群众投诉。

3、政策解读情况。今年共出台重大行政决策1个,涉及“上城区‘幸福养老’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完成政策解读的公开工作,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4、回应关切情况。落实监督保障,积极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答疑解惑,畅通咨询和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一是建议提案。2020年度我局回应代表建议10条,委员提案5条。二是公示公告。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33条公示公告:《关于开展2019年公益服务项目抽查工作的通知》、《关于2019年度上城区资助公益服务项目中期评估情况的公示》等。

5、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民政局秉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通过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公示公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动态信息。此外,我局还通过多种媒介平台向群众传达信息,通过“两微”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民政工作新动态。

6、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民政服务保障工作实际,实时更新单位职能简介、领导信息、内设科室、直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信息,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7、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认真对照《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落实政务公开相关任务。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内部制度进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健全“申请、审核、校对、发布”的信息公开机制,统一拟制公开申请表,由经办人员、科室和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可公开,公开不出差错。

二是主动及时回应关切。积极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答疑解惑,畅通咨询和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布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反馈,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清理结果公示等内容,切实做好回应关切。对涉及养老、救助、"六稳"、"六保"政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时、准确公开,统筹兼顾服务各项民生事务。每月困难家庭救助、高龄老人补贴方面积极做了主动公开,方便老百姓及时了解信息。确保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查询、知晓。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2020年区民政局加强以区政务公开栏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建设,按区政务公开栏目调整及补充内容,同时通过浙江政务网、市慈善总会公开网、局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1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0

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加强法规学习。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人人懂条例,有关岗位人人用条例,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做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三)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高效运行部门信息发布平台“上城民政”微信微博,让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更加便捷。

2021年,我局将针对现有问题查漏补缺,深化制度建设,努力把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好,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