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政策解读0件,政府文件0件。及时更新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按时发布清波街道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发布杭州市上城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清波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依法依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通过“中国上城”门户网站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街道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专人负责政府平台的日常维护、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60.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兼职人员,缺乏专业性;二是一些科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2021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并适时安排学习培训,强化干部职工认识,提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

2.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上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站运行与维护以及新媒体运用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提高公开频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