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由杭州江干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2020年工作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司对2020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司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实施,并确定信息公开人。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办理,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规范化操作。

为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信息,根据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简报等形式予以发布。自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司以江干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主动发布各类公开信息,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工作规则、政策文件、总结计划和其他信息等。

2020年度,我司收到申请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4件(1件部分公开),其中4件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回复到位,余下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司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问题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网站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多样。三是我司与街道、各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增强行政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使政务公开更贴合群众关切和需求。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发布相关公开信息。细化政务信息分类,根据当前工作重点,按规范要求增加条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整合、协调公司现有融媒体资源。将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宣传形式融合,完善工作对接机制,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资源渠道的建设和信息发布的筛选,充分利用融媒体优势,结合区块开发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21年,我司将按照“稳步推进,融会贯通”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所长,实事求是、主动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