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上城区政务公开重点事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重要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研究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政策措施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区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投促局、区审管办、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城站广场管委会、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区政府办公室代章。联席会议成员实行动态调整,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委托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组长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发会议纪要,并跟踪督促抓好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