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修订背景:
《江干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的制订,是因新颁布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部分规定进行调整,现行的《江干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江政办发﹝2018﹞51号文已不适应实际操作的要求。
(二)目的:
为进一步依法、科学、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合理、高效使用政府性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建设单位投资管 理职责,解决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管理覆盖面、工程 变更财务竣工决算难等突出问题,完善重大项目决策规范性。
(三)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4 件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3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进步下放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市级审批和管理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17 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11号)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2018年第16号令)
二、主要内容
《修订稿》针对指江干区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以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分别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前期审批管理、建设管理、预算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强化了项目监管,共7章4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明确办法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
二、项目计划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制度,理清年度项目计划和城市建设计划的关系,明确项目纳入和调整的方式。同时明确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条件。
三、项目前期审批管理: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11号)对原政府投资审批流程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在立项、概算、工程变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四、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在推进代理建设制度或工程总承包(EPC)制度的规定,同时增加全过程咨询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项目预算管理。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的预算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规范性。
六、项目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明确了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及中介机构的有关职责。
七、附则。说明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文件的关系,同时明确本办法实行的时间。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江干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解读人:杨平文
联系电话:8697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