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刘飞履职申请事宜的答复公告
作者:区住建局 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09:22 点击率:

刘飞:

你于2020年6月3日向我局寄达《违法施工查处申请书》我局于2020年717针对该申请书作出了《履职答复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由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等方式送达,本机关依法向你进行公告送达。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1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本答复书不服的,可自本答复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履职答复书》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 

 

履职答复书

 

刘飞:

你于2020年6月3日寄达我局的《违法施工查处申请书》已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原望江街道兴隆东村地块内并未进行实体施工,该地块项目目前处于方案审批阶段。同时,从现场实地查看,在地质勘探过程中发现场地内存在大量原有建筑物基础,建设单位正在对场地进行清表、老基础探明及旧桩排障工作。该项工作属项目前期的必要工作,不属于实体施工范畴。建设单位实施上述项目前期工作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因此,你申请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局驳回你的申请。

若对本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0年7月17日

 

加入收藏】 【打印】 【  】 【辅助线】【背景颜色】【关闭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刘飞履职申请事宜的答复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07
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 浏览量:

刘飞:

你于2020年6月3日向我局寄达《违法施工查处申请书》我局于2020年717针对该申请书作出了《履职答复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由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等方式送达,本机关依法向你进行公告送达。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1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本答复书不服的,可自本答复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履职答复书》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 

 

履职答复书

 

刘飞:

你于2020年6月3日寄达我局的《违法施工查处申请书》已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原望江街道兴隆东村地块内并未进行实体施工,该地块项目目前处于方案审批阶段。同时,从现场实地查看,在地质勘探过程中发现场地内存在大量原有建筑物基础,建设单位正在对场地进行清表、老基础探明及旧桩排障工作。该项工作属项目前期的必要工作,不属于实体施工范畴。建设单位实施上述项目前期工作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因此,你申请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局驳回你的申请。

若对本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