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江干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和《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江干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计划安排9大类22个方面任务,重点突出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等方面工作。到2021年9月底,江干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到2021年底,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创建评估。到2023年底,江干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

二、制定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

3.《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计划安排9个方面22项要求及任务,具体如下:

一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到2020年底,完成8个垃圾分类达标街道创建工作,完成垃圾分类19个省级示范小区创建、121个市级示范小区创建;新建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38个,完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建设3.5万平方米以上,回收再生资源19万吨以上;实现“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覆盖90%的社区(村)。

二是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行绿色建筑设计;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建立一处全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中心,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工业,促进固体废物减量。抓好源头减量管理;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集规范化;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

四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监管。强化危废数据管理;推进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监管。

五是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狠抓工业污染防治;落实“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2020年底,完成钱塘智造小镇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完成九堡街道、彭埠街道“污水零直排街道”创建。

六是坚决落实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推进数字化治气。

七是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八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九是依托“城市大脑”,推动管理手段数字化转型。充分依托杭州市智慧“城市大脑”和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江干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

四、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范围为江干区行政区域内“无废城市”建设领域。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江干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吴羽

联系方式:86956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