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律所进社区、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精神,从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出发,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快建设富有上城特色的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意见》。
二、制定依据
《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 的通知》(司发通〔2019〕105号)、《关于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31号)、《杭州市“律师进社区”工作管理办法》(杭律指办〔2011〕7号)制定。
三、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19年1月3日开始由律师工作管理科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后起草。2020年 4月 2 日以在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各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局执法监督科审核,该文件于2020年4月16日由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高燕东签署印发,2020年4月16日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 主要内容和主要举措
1. 开展“律所进社区”,在全区范围进行“走千家、访万户”活动,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律师走访全覆盖。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实现社区律师的法律服务与人民的法治需求相匹配,真正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逐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实现法治上城的宏伟蓝图。
2.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联动、细化服务需求、优化远程法律服务、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完善考核排名机制、加强舆论宣传、落实经费保障。
五、解读机关情况
《意见》由区司法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为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联系电话0571-87822470。解读人:宋浩(律师工作管理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