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城区范围内发生的暴雨、台风、暴雪、冰冻灾害性天气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灾害性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科学、有序、高效组织,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防指、市城管局、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关于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四不一正常”和“六保”工作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高标准、严要求落实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各项工作。坚持优先关注民生安全、关注主次道路畅通的原则,确保无重大人员伤亡,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争取把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天气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

设立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指挥组,组成如下:

组  长:许铭

副组长:潘丽华、陈健、项光旗、吴立群、高俊、包兴旺                                

成  员: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指挥组办公室设在六楼指挥中心。应急值班以局领导为值守带班领导,各科室长(负责人)为成员;值班应急处置由局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决策,各科室、执法中队、场(所)、中心、杭州路通公司等各单位按要求具体实施。

设立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现场指挥小组。由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组长(项光旗为A岗,陈健为B岗),市政所、杭州路通公司和属地执法中队、环卫所等负责人为副组长。应急现场指挥小组听从应急指挥组指令,负责组织现场处置和应对各种灾害天气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反馈一线的工作情况。

(二)任务分工

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及社会舆情工作,负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轮值排班与通知,负责值班人员的就餐保障,负责应急车辆的协调。

规划统筹科:做好城区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时期指挥系统及视频会商系统运行保障工作;通过指挥平台系统及时掌握灾情和责任督办;协调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应急抢险工作,协调监督防汛防台和抗雪物资设备的采购、储备、调拨和配发等工作。

基础设施监管科:指导和监督本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市容环卫科:按照气象预警和实际雨、雪情,指挥协调各环卫所、保洁服务单位做好道路积水、积雪清扫和调度机械化设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政所: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物资采购,车辆、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工作和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协调市政设施的灾后恢复及修缮工作。

路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灾害性天气的具体防御和处置工作,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物资、车辆、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的灾后恢复及修缮工作。

中心热线受理科:负责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无应急响应时的夜间值守工作和通过12319、96310、86752551热线受理、市民反映等途径掌握的实时灾情,并及时予以交办或协调反馈。

其他各科室、执法中队、场(所)、中心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及应急要求,落实好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响应期间的人员值班备勤,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抢险救援力量

防汛防台专业力量以路通公司为主,成立排水组和应急抢险组;抗雪防冻以市容环卫力量为主。

出现重大险情、大面积出现影响安全的情况时,要发动全局人员参与防御灾害性天气与生产自救。主要人员包括:局所属各执法中队、市政所、环卫所、路通公司等为主体的专业力量,局机关党工委、企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参与人员等。

四、应急值班及主要工作

(一)值班地点

防汛防台应急值班地点设在局六楼指挥平台。

(二)值班安排及工作

1、汛期日常值班值守(含平时夜间、双休、节假日值班)

日常值班值守结合区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工作安排进行24小时值班。

9:00-22:00由当日局值班领导带班,科室长值班,8:30-22:00联络员为平台值班长,22:00-次日8:30联络员为中心热线受理科夜间值班人员并负责值守。

各科室、中队、场(所)、中心、杭州路通公司等单位工作日正常上班执勤,夜间及双休日(含节假日)正常值班,备好备勤人员,值班人数+备勤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全员的1/4,值班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按各自职责及日常值班要求,人员到岗到位,做好日常巡查处置工作,并听从局指挥平台指令。

2、收到市城管局、区防指发出IV   级响应预警后

工作日:白天(9:00-17:30)由局分管领导带班,应急联络员值守指挥平台协调各项工作,各科室各司其职;夜间(17:30-次日9:00)由当日局值班领导带班,值班科室长进驻指挥平台值守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应急联络员做好保障协调工作。

非工作日:白天(9:00-17:30)由当日局值班领导带班,非工作日值班人员(按局值班排班表)值守指挥平台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应急联络员做好保障协调工作;夜间(17:30-次日9:00)由当日局值班领导带班,值班科室长值守指挥平台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应急联络员做好保障协调工作。

各科室、中队、场(所)、中心、杭州路通公司等单位工作日正常上班执勤;夜间及双休日(含节假日)值班,执法中队、环卫所、路通公司等单位各确定一名骨干(含)以上人员带班,安排好值班人员与备勤人员,值班人数+备勤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全员的 1/3。值班人员按各自职责及应急要求做好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将带班人员电话及值班、备勤人数上报指挥中心,并听从局指挥平台指令。每日14时前向局指挥中心报告灾害影响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及时报告。

3、收到市城管局、区防指发出III    级预警后

工作日:白天由分管该工作的局领导进驻指挥平台值守,实施AB岗制,应急联络员值守指挥平台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各个科室各司其职;夜间由当日局值班领导进驻指挥平台值守,当日值班科室长进驻指挥平台值守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应急联络员做好平台值守工作。

非工作日,白天由当日局值班领导进驻指挥平台值守,应急联络员、非工作日值班人员(按局值班排班表)值守指挥平台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夜间由当日值班局领导进驻指挥平台值守,当日值班的科室长进驻指挥平台值守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应急联络员做好平台值守工作。

机关科室、中心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轮流进驻区应急指挥中心值守,做好应急联系工作。各中队、场(所)、路通公司等单位工作日正常上班执勤;夜间及双休日(含节假日)值班,执法中队、环卫所、路通公司确定一名副职(含)以上人员带班,安排好值班人员与备勤人员,值班人数+备勤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全员的 1/2。值班人员按各自职责及应急要求做好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将带班人员电话及值班、备勤人数上报指挥中心,并听从局指挥平台统一指令,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听指令安排人员进驻指挥平台辅助领导做好应急指挥与决策。每日6时、14时前向局指挥中心报告灾害影响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及时报告。

4、收到市城管局、区防指发出II 级、I 级预警后

工作日:白天由局主要领导带班,分管领导和应急联络员值守指挥平台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各个科室各司其职;夜间由局主要领导带班,分管领导和当日值班科室长进驻指挥平台值守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应急联络员做好平台值守工作。

非工作日,白天由局主要领导带班,分管领导和应急联络员、非工作日值班人员(按局值班排班表)值守指挥平台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夜间由局主要领导带班,分管领导和当日值班的科室长进驻指挥平台值守负责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应急联络员做好平台值守工作。

机关科室、中心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轮流进驻区应急指挥中心值守,做好应急联系工作,同时安排人员参加局指挥中心夜间轮流值守工作。各中队、场(所)、杭州路通公司等单位工作日正常上班执勤;夜间及双休日(含节假日)值班,执法中队、环卫所、路通公司确定一名正职人员带班,安排好值班人员与备勤人员,值班人数+备勤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全员的 2/3(必要时可通知全员到岗上班)。值班人员按各自职责及应急要求做好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将带班人员电话及值班、备勤人数上报指挥中心,并听从局指挥平台统一指令,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听指令安排人员进驻指挥平台辅助领导做好应急指挥与决策。II 级响应每日6时、14时前(I级响应每日6时、10时、14时前)向局指挥中心报告灾害影响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及时报告。

(三)应急值班工作要求

1、接收到市城管局、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后,值守人员应按要求到岗到位。当市城管局和区防指发布的进入和解除(或降级)应急响应时间不一致时,以先进入应急响应时间和后解除(或降级)的应急响应时间为准。

2、接听电话,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及时反馈市城区防办要求统计的信息,统计全局各单位上报信息。

3、所有平台值班值守人员均要学会平台视频连线的基本操作,保证值班值守期间连得上,接得通。规划统筹科负责做好培训工作。

4、协助值守领导做好防汛防台设备、救灾物资和抢险力量调度调配工作。

5、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五、相关措施

(一)物资保障

由市政所牵头,路通公司负责局仓库物资的具体保障,每季进行检查库存,针对当年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范的要求,经路通公司上报需求给市政所,局领导及区政府审批,由市政所负责具体采购及时补充到位,确保时时拉得动,处处有保障。

(二)重点隐患排查

每年梅雨季节、台风汛期、冬季雪期、冰冻时期前期,全面排查灾害性天气所能造成一定影响的重点部位,坚持每季隐患销号制,新增隐患登记制,逐项排查、逐项销号、逐项登记。重点部位包括:局职能管辖的桥梁、河道、隧道、地下通道、危旧房、工棚、护栏、建筑工地、低洼积水处、广告牌等。

(三)情况处置及上报

辖区内出现险情时,辖区管理人员或第一时间发现的部门应当及时上报,能够进行处置的应当及时处置,可以先处置再上报或是边处置边上报;对于自身不能够处置的情况在上报的同时,维护好现场安全,等待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专业部门在进行处置时,要第一时间上报险情情况及险情处置的情况。

(四)灾后重建与管理

灾害性天气过后,各部门根据相关职责抓紧修复各类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及时清理因灾害天气造成的破损横幅、广告牌,树木残枝和无序共享单车等恢复工作,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低洼段、施工工地周边等区域的积水泥浆进行重点清除,确保路面清洁;加强对在建工地巡查,提醒工地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同时市容清洁、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