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10-11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10-11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索引号
397957723/2020-09501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5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告(2020年10-11月)
发布日期: 2020-11-25 16:29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10-11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