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干区“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江干区“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无障碍环境品质,确保2022年亚(残)运会顺利召开,根据《杭州市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杭州市“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精神,结合江干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结合江干现状和特点,因地制宜建设和完善各类无障碍设施,全面提升江干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强化落实长效管理,不断优化无障碍环境体验,提高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顺利完成亚(残)运会服务保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在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无障碍环境问题整改项目清单和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摸底调查负面清单基础上,开展区级全面排查,摸清全区无障碍环境问题底数。严格抓好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新增的无障碍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和省、市无障碍设施相关规范标准。
(二)统筹兼顾,紧抓重点。以钱江新城、火车东站等为重点区域,以入城口、重点道路、三甲医院、4A以上景区、城市公共厕所、4星以上宾馆酒店、对外服务窗口、学校、区级以上图书馆、体育馆、大型商场等领域为重点,补齐无障碍设施短板,全方位、系统性推进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部门联动,联网成片。各街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区级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街道的属地责任,协调落实行业责任主体做好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以点带面,逐年推进,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使全区无障碍设施联网成片。
(四)严守标准,突出实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规范,加快推行通用设计理念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应用,使道路、建筑、公共服务场所等领域的无障碍设施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充分体现无障碍设计的人文关怀及实用性。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基础,完善硬件设施
1.高标准控制增量。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特别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新建道路建设等,在项目设计阶段就将无障碍环境作为专门场景进行研究,强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的监管,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障碍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高质量检查验收。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无障碍设施问题整改竣工验收前,邀请开展试用体验,提高无障碍设施的实用性、舒适性。
3.高效率落实整改。对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无障碍环境问题整改项目清单、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摸底调查负面清单做好梳理、核实、分解,倒排时间节点,分步落实整改,直至全部销号。
(二)注重管理,优化各项措施
1.形成闭环管理。纳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畅通无障碍设施问题发现、反映、整改渠道,通过数字城管信息采集、贴心城管APP,实时上传侵占毁坏无障碍设施的不良行为,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监督检查的闭环管理。
2.实行长效管理。各部门、街道根据相关要求,按照职责权属,对已经建成的无障碍设施落实长效管理,并督促无障碍设施的产权人或管理单位做好日常养护,落实长效管理。
3.构建监督网络。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深化执法网格化管理,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支持各级残疾人无障碍促进会、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或专业机构开展常态化监督;借势借力,动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保障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提升服务,通畅信息交流
推进政务信息、公共数据平台等各环节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通讯、金融、医疗卫生、体育保健、行政服务等公共服务,以及电子导航、相关电商平台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2020年7月)。成立江干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专班;编制《江干区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组织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会,召开全区工作动员大会。
(二)全面排查(2020年8月—10月)。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无障碍环境问题整改项目清单和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摸底调查负面清单,开展区级全面排查(重点包括钱江新城、火车东站、入城口、重点道路、三甲医院、4A以上景区、城市公共厕所、4星以上宾馆酒店、对外服务窗口等区域),摸清江干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底数,在分解、核实后明确整改主体和整改时间。
(三)重点整改(2020年9月—2021年9月)。2020年10月中旬前,完成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无障碍环境问题整改项目清单的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摸底调查负面清单的40%;2021年9月底前,完成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摸底调查负面清单的整改和江干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清单中重点区域问题的整改。
(四)验收提升(2021年10月—2022年6月)。对已完成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的项目组织开展验收评估,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全区无障碍环境品质,完善长效机制,提炼先进经验,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江干模式”。
(五)全面保障(2022年6月—2022年10月)。高标准完成赛会期间无障碍环境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赛事圆满平稳举行。
五、机构及分工
设立江干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统筹推进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根据“管行业必须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原则,机构及分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建江干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由区城管局、区残联抽调的区管干部和业务骨干,以及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四组:1.统筹协调组:牵头部门为区城管局,配合部门为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接市专班、协调平行单位、专家库、情况通报,牵头负责考核评比等工作;2.督查指导组:牵头部门为区残联,配合部门为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东站枢纽管委会、各街道,主要负责督查和指导城市道路、广场、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化建筑等无障碍设施的问题排查、提升改造、规范建设等工作;3.宣传保障组:牵头部门为区委宣传部,配合部门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协调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无障碍信息化项目、无障碍指导体验、宣传等工作;4.资金绩效组:牵头部门为区财政局,配合部门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协调无障碍环境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审计等工作。
(二)区城管局。负责牵头无障碍设施整改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长效管理范围内城市道路、公厕、公共停车场库等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管理;负责对侵占无障碍设施的占道行为进行执法和整治。
(三)区残联。负责牵头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工作,督办、指导、验收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整改,负责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和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成立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做好无障碍环境巡查和问题督导、反馈工作;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现场体验;积极反应残疾人群体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建立区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库。
(四)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保护和文明使用的宣传;指导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区发改经信局。负责督促指导“未来社区”试点项目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督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落实相关建筑和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六)区教育局。负责牵头全区教育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整改工作,督促落实其直属学校、建筑和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通过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树立保护无障碍环境意识。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牵头督促落实公安系统内及相关办公场所及服务窗口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八)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全区民政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民政系统所属养老、福利等机构建筑和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九)区司法局。协助组织、指导《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十)区财政局。负责区本级公共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工作;负责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经费保障及监督使用。
(十一)区住建局。负责在新建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负责通知残联部门,配合做好参与体验;牵头做好新建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区无障碍环境维护管理责任,并将其纳入物业管理项目考核。
(十二)区商务局。负责督促钱江新城、庆春商圈等商场、商业特色街、商品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建筑和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十三)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牵头督促体育、文化、观演、酒店等机构建筑和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十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全区卫健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整改工作,负责督促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建筑和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十五)区审计局。负责财政资金实用绩效监督。
(十六)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商品专业市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区金融办。负责全区金融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整改工作,负责督促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落实相关建筑和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十八)区数据资源局。负责督促落实网络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下无障碍信息服务保障及运行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共数据平台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各环节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区审管办。负责督促落实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二十)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楼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二十一)江干规划资源分局。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时无障碍设施配建要求。
(二十二)江干交警大队。负责督促落实本系统内及相关办公场所及服务窗口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城市道路无障碍通行的各种交通信号设施、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建设、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等工作,配合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工作。
(二十三)各街道、东站枢纽管委会。牵头做好属地范围内无障碍问题的排查工作,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做好问题的整改,完成街道本级管理建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并落实相关经费,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各责任单位需明确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制定落实方案报送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推进高效顺畅;建立工作例会、工作通报和验收体验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有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建立考核督办制度,对照计划进度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和街道;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作用,探索“以提案促方案”监督机制。
(二)引导多元参与。完善举报热线、媒体监督、残疾人体验等社会联动参与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反映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结合各类重大活动,发挥群团组织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无障碍电影、图书、刊物进基层、进社区活动。
(三)保障专项经费。区财政局、各街道要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并做好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其中,市属项目改造由市财政出资,区属设施由区财政负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