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城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职责,确保主动及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积极用好新媒体传播平台,利用上城区门户网站及统计栏目、上城统计微信、微博公众号,定期推送统计数据,及时公布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内容,并在微信公众号保留留言栏功能,更好地促进了政民互动。2019年,在上城门户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121条,在统计栏目发布人事信息5次、财政信息3次、依法行政信息4次、行政处罚结果4次、统计公报1次、人口数据公报1次、月度统计数据信息12次,及时更新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责清单、领导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开本单位2019年上城区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在“上城统计”微信公众号更新106次,发布232条,收到留言41条,政民互动31次;在上城统计微博发布原创信息623条。

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制定发布了《杭州市上城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2019)》,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 组织机构、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数据、依法行政等内容全面;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即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增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扶贫等重点领域公开,特别是高度重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就及时在上城区门户网站统计栏目上发布《杭州市上城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同时及时发布《杭州市上城区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严格监督保障完善审查制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数量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上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改进措施:2020年,上城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要统计数据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