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区金融办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通过各种平台更新和发布相关信息,及时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我办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紧密围绕我区金融发展、钱塘江金融港湾规划、推进“凤凰行动”计划、培育引进金融人才等重点工作部署,及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2019年度,区金融办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包括组织机构信息6条,政策文件信息2条,依法行政信息3条,回应关切信息5条,重点领域金融和消费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通知公告4条,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知识普及推进信息公开,在“上城金融”微信公众号开设金融小课堂,我们及时捕捉当前各类集资诈骗事件,以短视频和文字说明的形式加以呈现,内容涉及个人信息保护、P2P知识科普、贷款陷阱识等,2019年度连续发布原创“金融小课堂”24期,进一步推动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统计情况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多功能一体机3台,台式计算机2台) | 19000元(多功能一体机每台3000元,台式计算机每台5000元,总计19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人员培训,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四是依申请公开依法公开。2019年度,区金融办共收到7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中同意公开6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另有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区金融办积极应对行政诉讼,2019年,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起,并于2019年3月19日开庭审理,判决结果为驳回起诉。统计情况见下表。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驳回起诉)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办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日益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持续建立政务公开的流程规范,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深度和质量。目前,主要问题集中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优化。新媒体平台内容建设不到位,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本部门本辖区政务信息偏少,转载信息和其他信息偏多。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保障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办积极改进:一是强化“两微一站”媒体平台建设,完善分工督导机制,集思广益,提高信息发布的主动性;二是深入学习,借鉴同行先进经验,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