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城区住建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清晰、流转顺畅,公开内容和时效符合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条目300余条,包括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进展、征地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要求31条,予以公开18条,其余均按信息公开条例给予答复。
重视平台建设和机制运转,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OA系统,完成系统内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清单化梳理全年依申请公开内容,明确收件日期、截止日期、交办科室,确保按时高质量答复。
落实重大出台政策的政策解读工作,以图文并茂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内容。今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个,涉及危改房屋办证工作,与区规资分局联合发文,已与区规资分局联合完成政策解读的公开工作。
及时回应关切,落实监督保障,积极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答疑解惑,畅通咨询和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制定出台区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独立篇章规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做到监督和保障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 本年度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2 | 增加45 | 20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数量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 | 增加6 | 2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数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2 | 0 | 0 | 2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1 | 1(撤诉) | 2 |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与局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涉法涉诉工作关联不够密切。政务公开缺少前端把关,与行政决定、信访答复等的审查脱节,前端环节缺少统一、严格、缜密的法制审查和风险评估。改进措施:完善区住房和城建局法治政府建设体系,统筹谋划全流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科室业务把关和顾问律师法制审查。进一步明晰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公开清单、责任清单、时效清单,建立顾问律师前置审核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涉法涉诉工作相关联,一体考虑、一体应对、一体处置。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法规解读不准、把握不严。存在适用法律条款错误、部分公开中不予公开的内容答复时缺少依据,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败诉率高。改进措施:开展全覆盖的信息公开条例、案例宣贯,及时通报败诉或被撤销的案例,杜绝因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或适用法律部严密等问题导致的差错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