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规定,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和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实际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庆春东路1号,邮编:310016,电话:86974917,电子邮箱:jgws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领域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规范公开信息类别。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调整,确定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分析、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统计、行政执法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个一级目录,局专栏子项3个,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共产生双随机任务672件,完成率100%,实施行政处罚206家次,罚款29.42万元。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果、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卫生双随机检查情况,不断提高政务诚信度。强化重点民生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示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发布健康科普信息40 余篇。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一是落实有关规定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切实落实关于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照护服务的需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在发改经信、教育、财政、民政等15个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的支持下,我局制定《江干区关于促进和规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增强舆情敏感性及时做好热点回应。落实人员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并根据舆情发展态势及时组织力量通过网站热点回应栏目发布信息、安排信息网评员跟帖回应、及时发布权威解读等方式对公众关切的问题进行回应。全面分析研判医美监管、预防接种等社情民意中苗头性问题,稳妥引导“邵逸夫体检”“流脑变流感”等突发舆情事件。

(三)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传统渠道发布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全年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累计发表重点稿件190余篇。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积极构建以“一网一端两微”为重点的移动媒体矩阵,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江干”发布卫健动态,科普健康知识,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目前,局“健康江干”官方微信用户数达4.4万余人,较去年同期增长1万余人。全年发布微信620余条,严格审查发布内容,加强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管和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增1

63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增2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增4

31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9.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稳步推进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序时按要求完成了相关任务,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了解需求以及国家对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要求,我局的政务公开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重点在以下三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做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丰富宣传载体,进一步提升公开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工作信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团队组建,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同时全面提高信息更新频率,严格按规定及时更新和上传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