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丁兰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2号)和区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全面理顺机制、完善制度,着力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性;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民众关注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丁兰街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99条,街道2019年微信订阅号发布950余条,其中原创300余条。同时,40余家媒体对丁兰街道进行了400余篇次的宣传报道和转载,获得杭州发布、江干发布等多家自媒体公众号的关注。2019年度丁兰街道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件(含征求意见),按规定公开或部分公开2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26件。2019年度,丁兰街道未发生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相关收费及减免的情况。2019年度,丁兰街道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已纠错1件,对所申请事项进行公开。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2805.53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1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丁兰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一)存在问题。一是新旧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衔接不够及时,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格式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应进一步创新。三是丁兰街道与辖区企业、村社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完善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增强行政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使政务公开更贴合群众关切和需求,更符合公开规范。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外部合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提高供稿质量,提升供稿信息的政务相关度,细化政务信息分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整合、协调现有融媒体资源。将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宣传形式融合,完善工作对接机制,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资源渠道的建设和信息发布的筛选,充分利用融媒体优势加大丁兰街道对外宣传力度。
2020年,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好《条例》和《规定》的各项新规范、新要求,按照“稳步推进,融会贯通”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所长,实事求是、主动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第三点《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第四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中除所填写单元格外其余均为0。
(二)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