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杭州市公安局印刷厂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案信用修复的公示
作者: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13 16:18 点击率:
不良信息主体:杭州市公安局印刷厂。
2018年3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印刷厂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被杭州市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安监罚〔2018〕003号)。2019年8月13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1年5个月,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上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87923154。
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