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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工作职责和2019年度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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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9年亮点工作

1.牵头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严格落实第一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59个主办件100%销号,积极准备第二次中央督察迎检工作。按时完成省级督察交办件的调处和反馈,并落实整改。

2.积极推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区6条河道整体达标率90.4%,水十条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钱塘江违法钓鱼专项执法,已立案处罚14人次。

3.全面实施大气综合整治。牵头开展在建工地和道路扬尘巡查工作,对重点道路设置18个扬尘监测点位。建立健全街道大气自动站三级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异常预警,切实保障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