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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工作职责和2019年度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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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等。

二、2019年亮点工作

1.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按照“五有”总要求,建立健全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组成的服务保障体系,对全区12234名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进行核准和补登,发挥 “老兵之家”优抚帮困和教育管理作用。清波服务站 “兵妈妈兵儿子”结对活动先后被央视《新闻联播》和浙江卫视报道。

2.开展褒扬纪念工作。选树11名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其中,1人被评为全省首批“最美退役军人”,4人被评为全市“最美退役军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136名人次。

3.做好权益维护工作。积极稳妥处理涉军历史遗留问题,对392名养老保险断缴、欠缴的退役士兵进行社保接续相关工作。规范处置各类涉军信访问题,加强对突出矛盾和重点人员的化解和管控,打赢“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维稳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