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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办主要工作职责和2019年度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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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工作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牵头全区各项金融工作,落实各项金融政策。

2.参与有关部门取缔、打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排查;落实地方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3.协调企业上市(挂牌)的培育、推荐、辅导。

4.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实施指导和管理。

二、2019年亮点工作

1.网贷平台规模压降效果明显。坚持“以退为主”,推进网贷平台风险处置工作,实现网贷平台存量压降至204.1亿元,较年初下降17.47%,出借人人数压降到30.5万人,较年初下降22.09%。

2.网贷平台资产催收成绩突出。通过司法拍卖、电话催收、上门约谈等形式,共计催回资金1.2亿余元,其中通过点对点约谈的方式催收回资金9651万元。

3.2018年区级金融人才评定完成。开展区金融人才认定工作,经申报、受理、初核,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认定备案金融人才251名,新申请金融人才118名。

4.区级“凤凰行动”计划政策落实兑现。组织开展2019年第一批上城区“凤凰行动”计划政策兑现工作,审核并下达企业补助资金共计3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