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2.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
4.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以及消防工作监督管理。
二、2019年亮点工作
1.实施重大安全隐患60日整改闭环机制。组织常态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暗访曝光5期,曝光企业79家,曝光隐患600处,下发重大隐患整改交办单79份,已整改599处,整改率99.8%。
2.加强监管严格严执法。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20余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先后查处违法案件58件,罚款55余万元。
3.高效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有效处置了20多起地铁施工、建筑施工等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严密组织抗击“利奇马”超强台风,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4.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七进”、“国际减灾日”等宣教活动,累计发放资料5.7万余份;培训“三类人员”4.6万余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