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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主要工作职责和2019年度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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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工作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检监察和国家监察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和党员控告申诉。

3.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2019年亮点工作

1.压实两个责任。始终把督促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日常监督、片组交叉、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责任落到末端。

2.坚持高压反腐。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审查调查,处置问题线索135件,立案55件,追回国际红通人员袁国方,查处湖滨指挥部党组成员、副总指挥赵亮,受到上级充分肯定。

3.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三联三领三服务”、基层减负和减税降费督查检查,以及“警示教育月”和廉政风险排查活动,作风效能问责37人,公开曝光12人。

4.做实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探索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域联合专项巡察,共追责问责7人,收回房产16处3979.5平方米,挽回经济损失97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