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卫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2018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扎实做好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卫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47条,其中行政许可公开信息3353条,比上年度增加202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396条,比上年度增加59条;公开政府集中采购公开信息38条,采购总金额658.75万元;对外管理服务信息22条;其他信息1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支持公民通过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多渠道申请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法制审核,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2件给予部分公开答复,1件信息不存在答复。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答复涉行政复议案件1件,1件维持答复意见。因依申请公开答复涉行政诉讼案件0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纠错。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配合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确定专人做好平台相关栏目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方面

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登革热疫情、疫苗事件及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但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目前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如: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范围还需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三、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主动信息公开

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优化完善,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目录梳理,更好地做好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内审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岗位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区信息公开培训会。广泛开展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