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为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信息,结合文体工作实际,本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设立本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1个,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个,2018年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内容涉及工作规则、政策文件、政务活动、招投标工作、建议提案及其它信息等。主要公开途径为江干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没有收到此类申请,因此未发生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未发生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平台等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单位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单位明确由一名局领导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落实,定期发布信息,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法申请公开受理的规范化操作。截至目前,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发布信息及时,符合工作要求。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本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公开信息表述不准确、逻辑不严密等,都有待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进行克服和提升。

三、2019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工作职责。各科室(直属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科室(直属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建立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总责、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依法办事,明确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实行“谁公开谁负责”,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要求公开的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对涉密的信息均不随意公开,对较为敏感的信息做到慎重处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化、极端化操作。

三是加强监督,建立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科室(直属单位)年终考核目标。主要考核:是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是否按照本细则对应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具体、及时、合法;是否采取了方便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公开形式;是否认真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