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干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4号)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称“五公开”),加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点任务、政务新媒体等力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1、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和机构。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工作,成立公开信息领导小组,建立有关实施制度,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积极配合报送有关信息,全力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

2、规范公开行为,及时公开信息。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政务宣传工作制度。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建立健全信息采写、收集、报送等管理制度。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通过办事大厅宣传栏、电子屏等,及时公开社保、医保、就业等最新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工伤人员参保及享受标准、就业岗位及招聘信息等。

3、创新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一年来,我局着重加强了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社会保障服务、公共服务、就业服务等方面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在政府网、微信微博、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公示、公告、通知等各类信息900多条。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做好办事大厅政务公开工作。各窗口单位从深化政务服务着手,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和告示板全面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人员信息、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给办事群众提供了一目了然的办事指引。办事大厅采取敞开式和一站式服务。三是在LED电子屏幕中按照人社业务职能,提供了就业规划、政策、措施,创业优惠政策,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等方面信息,同时针对社会保障业务涉及的人群广、内容多的情况,发布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各个险种的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我局设立了专门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保证依申请公开能够及时有效受理,并对全部依申请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全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与去年持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了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情况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由于相关文件传送、核查等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耽误及时公开。二是科室之间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平衡性不足,部分科室不能及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作汇总上报。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尚未形成依法依规公开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务公开实效。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大对涉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相关信息发布力度,按照“八统一”的要求及时将事项名称、事项信息、服务指南等修改好,及时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