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市委办发〔2017〕22号)和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江委〔2016〕5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江干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牢固树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的法治宣传教育的理念,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组织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让人民群众从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教育、感受公平正义。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和各类宣传载体,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普及与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坚持探索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坚持“精准普法”理念,开展以案释法等工作,加强交流,务求实效。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理念、机制和方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全民普法和守法。

(四)坚持各司其职与统筹协作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对涉及面较宽、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加强相关单位的协调与配合,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三、责任主体

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普法办)成员单位,以及承担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较多的单位(共计30家)为江干区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

四、组织实施

(一)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要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年度工作计划,部署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要及时查找并补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短板,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区普法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等职能,及时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具体实施办法,搭建工作平台,推动清单制度落地生根;要定期开展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价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共性目标,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表彰和评先的重要条件。

(四)除上述30家责任单位以外,其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根据全区普法规划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将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情况报送区普法办。


附件:江干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附件

江干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区委办公室

1.负责区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请区委、区委办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做好提请区委、区委办制定出台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文件的协调工作。

2.巩固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相关综合性考核的工作机制。

3.组织协调区委常委会学法,举办区委领导法治学习讲座,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党内法规等内容。

4.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的工作。

二、区人大办公室(区人大法工委)

1.负责区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研究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做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出台有关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法规的协调工作。

2.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等机构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负责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和调研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协调工作。

3.组织实施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开展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工作。

5.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报告的协调工作。

三、区政府办公室

1.负责区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请区政府、区政府办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做好提请区政府、区政府办制定出台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文件的协调工作。

2.巩固和完善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相关综合性考核的工作机制。

3.组织协调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党内法规、依法行政等内容。

4.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的工作。

四、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协社法委)

1.负责区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请区政协讨论研究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

2.组织区政协有关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专题调研。

3.组织区政协委员视察和调研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区法院

1.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报送,面向社会开展以宪法、法律法规和法律诉讼程序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

2.切实发挥社会帮教中心和少年法庭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六、区检察院

1.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报送,依托特色论坛等载体,面向社会开展以宪法、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

2.深化驻校“检察官工作室”模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七、区委组织部

1.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强化干部法治意识培育;利用社区(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站点等阵地,积极开展专题教育培训。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1次。

3.逐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档案、考试结果通报制度,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强化考试结果运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考察,把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

4.结合村社换届选举,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新当选村社干部、居(村)民代表参加任职法治集中培训。

八、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1.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2.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

3.指导区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设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专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治类影视作品和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放工作。

4.整合媒体资源,为宣传报道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举措、重大活动、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等提供支持和帮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12·4”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时间节点等的专题宣传。

5.依托会、展、节等载体,结合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和企业文化俱乐部建设,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培育江干特色法治文化。

6.加大对法治文化创意项目的支持力度,宣传优秀的法治文化创意作品。

九、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办)

1.面向社会宣传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宗教事务等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居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和普及面。

2.开展“宪法法律进宗教场所”宣传活动,指导各街道开展经常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3.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处置涉及宗教的违法事件,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4.广泛开展《浙江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扩大社会公众对侨法的知晓率和认识面,提高广大归侨、侨眷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尊侨、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十、区发改局(物价局)

1.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以“宪法法律进企业”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楼宇普法”,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专题法治培训、讲座和法律服务等,助力创业创新。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深化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每年企业领导班子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4.针对区属金融机构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十一、区教育局

1.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

2.开展“宪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全面加强宪法教育和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法治课、校园法治晨会、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好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将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情况和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七五”普法期末建成1-2个教育基地,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互动性、体验性、实践性。

5.加强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轮训,规范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选拔和管理工作,探索在中小学配备专职法治教师。

十二、区科技局(科协)

1.面向社会宣传科技管理、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和科学普及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法律意识。

2.宣传国家和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优化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的社会法治环境。

3.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科技大风车等系列活动,开展科技方面政策法律的宣传,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十三、区民政局

1.开展民政专业法律的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宣传婚姻、收养、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组织、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组织开展“宪法法律进社区(村)”主题宣传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员律师助力撤村建居社区规范提升工程”,利用社区各类设施,播放宪法法律动漫、公益广告等视频作品,在广大居(村)民中普及宪法法律知识。

3.指导社区(村)做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以及医疗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村“两委”、社区干部、居(村)民代表等骨干学法用法;落实社区(村)居住地主体责任,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负责人、社区工作者等的法治宣传教育。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发挥社区律师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依法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调解民间纠纷。

十四、区司法局

1.认真履行区普法办职责,做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利用“世界法律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法治惠民活动。

2.坚持“精准普法”理念,指导有关部门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新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新媒体普法形式,开展“交互式”普法。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主法治社区(村)”“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

5.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建立发布平台,指导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选编。

6.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重点法律巡回宣讲。

十五、区财政局

1.面向社会宣传财税、国有资产监管、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组织和引导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等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税收遵从度和税收涵养,营造良好法治财税氛围,增进社会公众对公共财政和财税法治的认识和了解。

3.加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将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加强普法经费的专款专用管理。

十六、区人力社保局

1.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用工、女职工的保护,促进企业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协助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干部学习新干线”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活动,强化考试结果运用,当年缺考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

3.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就业、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报送。

十七、区住建局(人防办、民防局)

1.组织开展“质量月”“安全月”等主题活动,宣传民用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      

2.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建筑、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咨询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教育,特别是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建设民工学校、企业法宣点等相关的法治教育基地,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4.针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开展法治宣传和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十八、区农业局(农办、林水局)

1.面向社会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做好全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2.深化农业专项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运行格局。

3.加强钱塘江观潮安全知识宣传。

十九、区文广新局(体育局)

1.面向社会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依托公共文化设施阵地,利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和街道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

3.挖掘“法治江干”艺术创作题材,促进法治文化与钱塘江文化、夏衍影视文化、笕桥航空文化、丁兰孝文化等区域文化的融合,增加法治文艺节目比重。

4.充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文艺下乡”等载体,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依法开展以规范文化市场、强化版权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

二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加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形式,面向社会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

2.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营造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面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遵法守信、诚信经营。

4.依法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治理活动,引导从业者依法经营,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报送。

二十一、区城管局

1.发挥公众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通过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宣传栏以及各类执法活动宣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以及与城管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江干建设。

2.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城管执法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报送。

3.支持有关部门利用公共场所广告牌、LED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全面提升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5.全面推进区域性综合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十二、区法制办

1.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把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

3.指导做好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报送。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5.协助区政府做好法律专题学习等工作,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学法用法。

二十三、区公安分局

1.组织开展反恐防暴、依法信教、禁毒禁赌、人口管理、网络管理、消防整治、交通管理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

2.利用“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主题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公安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报送。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治安、交警、出入境等办事大厅和窗口设置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活动。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8.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网络犯罪、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等突出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盗抢骗”“黑拐抢”“黄赌毒”等系列打击整治活动,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十四、杭州钱塘智慧城管理委员会

1.围绕“全力打造智造新极点、人才新高地、智慧新钱塘,全面建设杭城东部一流创新发展平台”目标定位,深入宣传企业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等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引入智能制造、信息科技、“互联网+”等智慧化产业提供法律支撑。

2.开展“园区普法”,加强法治宣传设施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企业普查、安全生产检查、招商引资等活动,以及文明指数测评、平安创建、五水共治、综合治理、工商普查等各项工作,开展园区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促进互联网企业等创业自律,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深化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十五、杭州东站枢纽管委会

1.加强法治宣传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户外显示屏、宣传窗等载体,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基本法律法规,增进全社会对交通运输事业的认识和了解。

2.围绕出租车行业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交通运输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十六、区总工会

1.指导和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工会组织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2.将法治教育作为工会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工会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课程,全面提升工会工作者法律素质。

3.积极开展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加强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

4.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暨开展社会责任建设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十七、团区委

1.指导各级团组织,配合各级党政机关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2.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开展模拟法庭、案例剖析、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社会实践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3.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选拔法律工作者、在校法律专业学生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担任法治宣传志愿者,面向家庭成员、同学和社会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二十八、区妇联

1.充分发挥“江干family”家庭志愿服务行动、“妇女维权周”“平安家庭”创建等主题活动优势,面向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平等、守法、安全、和谐的家庭氛围。

2.加强对涉及妇女权益保护案件及热点问题的关注,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妇女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深入推进妇联系统普法队伍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十九、江干国土分局

1.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日,面向社会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2.针对建设用地单位和服务对象,开展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依法用地等法律法规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

3.大力宣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611”土地整治工程、宅基地管理、征地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4.依法开展以土地专项执法监察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

三十、江干环保分局

1.利用“6·5”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等重要节日,宣传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安全、建设项目管理、环境应急等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提高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

2.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针对不同类型排污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环保意识。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选取、整理、发布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