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上城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
为推动全区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创新政务信息工作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区政府及上级政府报送高质量信息,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工作部署服务,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有关信息工作考核的规定,修订我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对象和原则
1. 按照市考评办“引入竞争机制,拉开考核等次”的考核要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对象为区级机关各单位。
2. 政务信息考核结果计入区直单位年度综合考评。
3. 政务信息刊物:《上城政务·每周动态》、《上城政务·情况专报》、《上城政务·参阅》及上级政府办公厅对应刊物。
二、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
1.政务信息年度考核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考核分组:按照单位性质和职能,分为四类(详见附件1),每类设达标基本分,同一类别内的单位根据年度录用分进行排名。
3.录用计分标准:计分范围分为三种:一是上报,二是录用,三是领导批示。具体计分条件如下:
(1)区政府办公室刊物《上城政务·每周动态》录用每条得1分;《上城政务·情况专报》、《上城政务·参阅》录用每篇得5分;得到区领导批示的,编制成《上城政务·参阅》。
(2)市政府办公厅刊物《杭州政务·每日动态》录用每条得8分,上报分为1分;《杭州政务·普刊》录用每条得10分,上报分为2分;《杭州政务·情况专报》录用每篇得20分,上报分为5分;《杭州政务·参阅》录用每篇得10分;《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录用每篇得30分,上报分为10分;市领导批示每条得20分。
各街道按照直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年终排名,分别给予直报录用分数20%、14%、10%、6%、4%、2%的加分,直接计入各街道年度总分。
(3)省政府办公厅刊物《浙江政务信息(昨日要情)》录用每条得20分,上报分为1分;《浙江政务信息(专报信息)》录用每篇得100分,上报分为10分;《政务工作交流》录用每篇得50分;省领导批示每条得100分。
(4)国务院办公厅刊物《要情》录用每条得50分;《专报》录用每篇得20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每条得200分。
(5)以合稿方式录用的信息,合稿部门按参与合稿比例得分。
(6)经区府办选送上报但未录用的信息按照体裁类型给予相应上报(约稿)分,分数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
(7)企业直报点的管理由相应部门负责,所得分数计入部门总分。
(8)同一条信息被不同刊物录用或被多位领导批示可累计计分。
(9)选派信息员到省、市、区挂职分别加100分、80分和50分,直接计入年度总分。
4.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方法
(1)所有参与考核单位分组按照分数高低排名,区政府办公室每月向全区通报。
(2)根据考核得分和排名,按100分制同等比例换算计入区综合考评项目分,换算后得分最高为100分,最低可为0分。
(3)年终总分低于达标基本分的,确定为信息工作不达标单位,在年度综合考评中直接给予0.1分的考评分。
(4)省府办、市府办约稿如被录用,给予双倍加分。政务信息约稿迟报、不报或敷衍应付的(以约稿通知单为依据),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或经催报无效的扣50分,扣分超过100分的,取消责任单位信息工作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5)参与政务信息考核的单位按照年度录用分给予信息刊物录用稿费。
三、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解释。
附件:1. 上城区政务信息工作专项考核任务分解表
2. 上城区政务信息录用分参照表
附件1
上城区政务信息工作专项考核任务分解表
考核组织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考核 等级 | 单 位 | 达标 基本分 | 考核分 (百分制) |
一类 (6个) | 各街道办事处 | 300 | 以第4名为基准线进行同比例 换算 |
二类 (21个) | 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和城建局、区商务局、区风景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办、区信访局。 | 150 | 以第9名为基准线进行同比例 换算 |
三类 (26个) | 区纪委(区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区编委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档案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工商联、区红十字会、区法院、区检察院、望海潮公司(望江指挥部)、湖滨指挥部、清河坊公司(清河坊管委会)、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区电子机械功能区管委会、城站广场管委会、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望江智慧产业园。 | 60 | 以第10名为基准线进行同比例 换算 |
四类 (9个) | 区人武部、上城国土分局、上城国税局、上城地税分局、上城交警大队、上城规划分局、上城环保分局、上城消防大队、上城运管处。 | 30 | 只排名不考核 |
附件2
上城区政务信息录用分参照表
刊物类型 | 区府办录用分 | 省市录用分 | 批示分 | |
区府办刊物 | 每周动态 | 1 | 0 | 无 |
情况专报 | 5 | 0 | ||
参阅 | 5 | 0 | ||
市府办刊物 | 每日动态 | 1 | 8 | 市领导批示20分 |
杭州政务(普刊) | 2 | 10 | ||
情况专报 | 5 | 20 | ||
参阅 | 0 | 10 | ||
调查研究 | 10 | 30 | ||
省府办刊物 | 昨日要情 | 1 | 20 | 省领导批示100分 |
专报信息 | 10 | 100 | ||
工作交流 | 0 | 50 | ||
国办刊物 | 要情 | 0 | 50 | 中央领导批示200分 |
专报 | 10 | 200 | ||
其他 | 省府办、市府办约稿上报加5分,录用双倍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