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

2016年,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卢卿磊任组长,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由信息化工作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其他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三)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全面理解掌握国务院《条例》精神和工作要点,提高业务水平。2016年,分局参加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主要学习了信息公开编制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二是扎实宣传。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分局以江干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分局收到申请人书面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6件,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回复到位。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分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分局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均已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全面性和及时性还有待加强,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的还不够深入。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提高信息全面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三是延伸服务功能。根据政务服务的发展需要,加快与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两个平台的资源共享,向市民群众提供审批服务信息告知提醒,强化事项办理的跟踪督促,精选推送我局惠民政策、生活服务等方面的资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