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高度重视防欠薪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杭州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和《关于深入开展“杭州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43号),省政府通知明确:从2017年起,在全省开展“无欠薪”县(市、区)建设活动,由各设区市在若干县(市、区)进行试点,2018年全面推开,到2020年底力争所有县(市、区)达到“无欠薪”县(市、区)的目标要求。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得到遏制,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型用工模式的涌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本《方案》,目的就是要努力形成制度完备、覆盖全区、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无欠薪”综合治理格局。


二、起草依据



三、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无欠薪”城区建设,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和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统一、问责有力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具体工作目标为:



四、专项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专项治理。


文字解读机关: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解读人:上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斯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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