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6号)以及《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杭州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上城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围绕“争做四个标杆区,加快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以及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以提高教育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加强各级各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 总体目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人才总量满足推行小班化教学和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要求,达到国内发达地区的领先水平;教师队伍结构和配置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教师性别结构逐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学历层次普遍提高,至2020年,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比例:幼儿教师从0.6%上升到2%,小学教师从11%上升到13%,初中教师从10%上升到13%;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教师管理制度更加科学规范。建立一支在全省、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名教师、名校长和教育名家队伍,到2020年,新培养省特级教师2~4名、省市名师100名、省市名校长20名,各层级人才中学前教育骨干不少于20%。

二、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

3.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推动上城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系统学习党的理论,在更高更深层次上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4. 进一步锤炼上城教师精神。弘扬“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敬业成人、精业成才”的上城教师精神,注重利用“七一”、教师节等时间节点和新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全面贯彻教育部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上城教师队伍形象。

5. 实施教师幸福力提升工程。实施“体味幸福”系列活动,依托教师读书节、教师志愿服务工作,构建和完善富有上城特色的教师精神培育课程。实施关爱教师十大行动计划,及时疏导、化解教师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提高教师的职业幸福感。积极筹措资金,盘活现有资源,增加“教育人才公寓”和“青年教师公寓”供给,着力解决引进拔尖人才和外地青年教师的临时住房困难,解除教育人才的后顾之忧。

三、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6. 健全四级人才梯队培养体系。完善由省特级教师、区特级教师、区学科带头人、五阶段获奖教师和星级班主任构成的四级人才梯队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机制。做好四年一届的省特级教师和区特级教师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区学科带头人和五阶段获奖教师评比和培养助力计划,着力培养新生代学科带头人和基础教育领军人物。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教师,分别设计不同的培养助力方案,让每一阶段的教师都能找到新的生长点。健全“星级班主任”选拔培养制度,优化我区班主任队伍结构,推进班主任专业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名优教师考核管理体系,加大名优教师的辐射力、影响力。

7. 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按照省市关于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分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课程建设,充分挖掘区域优质实践课程资源,实施双向组建培训课程行动,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提升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教师培训示范校(园)建设计划,整合区域内的优质培训资源,为全区教师培训、跟岗实践研修、学科骨干教师培养等提供基地保障。实施培训者与培训管理者助力计划,定期对培训者和管理者进行素质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的执行力与实践力。加强教师的职前培训与培养,提高未来教师的职业适切性。

8. 提升教师队伍国际化视野和水平。继续实施教育人才海外(境外)培养工程,坚持学研并重,努力打造一支境界高、专业强、学历高、视野阔、结构优的卓越教育人才队伍。实施培训者成长助力计划和教育领导力高端研修计划,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教师培训机构合作,设置必修课程,每年确保不少于100名校长、教师参加海外(境外)研修。建立培训成果分享机制,引进国外教师培训优势项目,开展“种子教师”培训的双向交流机制,辐射基层学校,形成轮动效应,不断提高校长领导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9. 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为主要载体,助推骨干教师成长,加强人才之间的相互辐射影响,在培养引领年轻教师的同时,促进顶尖教师的成长和提升。每年确保不少于15个省特级教师工作室运行,并新建不少于5个名师工作坊。实施“未来名师”培养计划,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期选拔培养20名左右“未来名师”,通过自我规划、高校研修、对话名家、实践研究、境外访学、过程展示、成果转化等方式,培养一批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引领示范教学改革的领头人。

四、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管理水平

10. 加强干部培养体系建设。实施学校干部领导力提升工程,根据不同成长阶段,实施按需施教、分类培训,按照学校中层干部、上城区校级后备干部、上城区职初校长、上城区中坚校长、上城区名校长五个层次开展校长培养工作,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和核心素养。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机制,为上城储备一批具有优秀领导力的年轻后备干部,让上城教育的高位发展后继有人。

11. 加强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名校(园)长工作坊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名校长在干部专业发展中的引领、辐射作用,以3年为一个周期,促进中青年校长管理水平提升和名校长工作坊负责人自我提升,凝炼一批上城学校管理项目成果,提升上城教育管理人才培训品牌,推动上城教育长远发展。实施“未来名校长”培养计划,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期选拔培养10名左右“未来名校长”,通过高校专题研修、境外实践培训和学校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打造一批理念新锐、敢于探索,能够走向全省乃至全国的名校长群体。

12. 完善校级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继续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实践“校长职级制”改革,根据行政执行力考核和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监测评估的考核结果认定校长职级,注重发展提升和增量。进一步完善正校级干部行政执行力考核和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办法。探索与职级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校长收入待遇,激发校长积极性。

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13. 健全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科学确定总量,优化结构。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教师结构和教育教学任务增减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2年核定一次。加强编制使用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着力解决编制不足问题,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按上级规定配足配齐专任教师。

14. 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编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实现教师职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退出机制。

15. 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不同工作岗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聘期考核结果运用,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工资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6. 健全教师收入待遇分配机制。进一步做好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绩效考核要坚持以德为先,分类考核,注重实绩,防止“大锅饭”,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提高代课代职金标准,打破分配机制的瓶颈,允许将代课代职金分配给承担兼课任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释放活力。探索建立“校长统筹奖”制度,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根据教师贡献大小进行分配,适当拉开收入差距,调动教师积极性。探索实施“人财物”捆绑式包干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一次性核定学校的人员经费总量,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岗位和人员经费总量范围内,自主安排人员经费,给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空间,提高学校办学绩效,同时相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

17. 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鼓励教师校长交流,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普通学校、薄弱学校或空编学校流动,对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深入推进“区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多轮竞聘上岗和组织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师资源配置模式,优化师资结构。

18. 重视教育人才的引进。不断充实教育新生力量,把好入口关,保证新招聘教师素质。对于从区外引进的各类拔尖教育人才给予一定的区域人才专项补助。引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名校长以及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类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人才专项补助金额;引进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人才专项补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补助金额。同时,对通过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各类人才,按照“杭州市人才新政27条”的规定予以资助或奖励。

六、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

19. 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合法权利。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健全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制度,完善教职工参与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教师人事争议处理途径,依法维护教师权益。

20. 强化教师收入保障机制。稳步提高教师收入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步提高教师育人奖标准,形成教师与公务员收入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21. 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

22.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健全优秀教师激励机制,对于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教师培养、教育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上城区优秀教育人才,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予以表彰。逐步提高全区优秀教师受表彰的比例,增强教师获得感。

23. 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培训、职务(职称)评审、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教师符合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经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可按照杭州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标准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杭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保并享受相应养老待遇。鼓励民办学校为教师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七、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4.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落实区领导联系学校(幼儿园)工作制度,做到定点挂包、定期走访、领衔破难,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教育发展。完善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25. 加强经费保障。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项目的资助力度。区域层面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各中小学校应按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对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名校长工作坊等各类工作室工作坊项目,以及未来名师、未来名校长培养计划,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其培养、研究活动的开展。对纳入四级人才梯队的优秀教师,在加强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发放人才津贴;对承担激励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好、能够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的名优教师和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实施考核奖励。

26. 加强考核督导。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相关部门政绩考核、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公告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本意见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附件:上政函[2017]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pdf